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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不就是一起吃顿饭嘛,这点小事都搞不定,以后还怎么有底气的把妹。所以有一天他决定要来一次偶遇,地点就在她常去的那家快餐厅,尽管已经这样决定了,但那一天下课之后宋凌风还是不死心地又问了一遍,“嘿,中午可不可以一起吃个饭?”不料自己如此低三下四,言辞恳切,但最后还是无情的被拒绝了。所以接下来的事情真的不怨他,为了扞卫自己男人的尊严,她想见也好,不想见也好,说他脸皮厚也好,总归是要见一见的。

只是宋凌风万万没想到,接下来事情的发展会如此的出乎意料,这顿饭最终还是没能吃成,他就不明白了,和这丫头吃个饭有这么难吗,答案是有。

宋凌风觍着老脸坐到了陈墨对面的空位子上,露出自己灿烂的大白牙和她打了个招呼,说了一句他这辈子从没说过的“老师好。”可是她仍然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只勉强挤出一个微笑。

宋凌风这人有一点很好,就是不怕尴尬,追妞的时候如果怕尴尬那就没希望也别指望有前途,这是他人生的前二十年总结出来的心得。

陈墨坐在宋凌风对面,像是没什么话要和他说似的,只一刻不停的喝水,一杯白凉开很快就见底了,中间还有一次喝太急呛的直咳嗽,宋凌风真的好想问一句,您至于这么伤人吗?他又不是榴莲臭豆腐,闻起来就让人不舒服。

终于等到这丫头不喝水了,宋凌风松了一口气,刚想说些什么的时候,陈墨的手机又响了,在口袋里嗡嗡嗡的。所以她和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不好意思,我出去接个电话。”

宋凌风善解人意地点了点头,接电话好,接电话好啊,百无聊赖地偷瞄了一眼隔壁桌的美女,结果还没看过瘾,就看见陈墨的身体歪歪斜斜地倒了下去,手机也掉到了地上,门口排队的人顿时乱作一团,还有个抱小孩的女人惊恐地在尖叫。

妈呀敢情这是出什么事了,宋凌风的大脑立马乱成一锅粥,不过还好这没有影响他的行动,只见他冲过去大叫了一声,“让一让,让一让,这是我女朋友。”是不是有够厚颜无耻?

情急之下,他下意识就喊出了这句话。后来想想,这要是让陈墨听见了,保不齐又要出大事,不过还好,她当时晕着,后来又忘了。

宋凌风送她去了医院,抱着她不好打伞,等到车子里,两个人还是淋湿了不少,现在回忆起来,那天的雨下的可真大。

往后十几天,一系列的生离死别,身为一个陌生人,他做不了什么,只能远远地看着,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竟然感同身受一般的难过着,明明才刚刚认识不久,明明没经历什么情感交流。

不过好在现在什么都好了,这个时间那丫头还在睡眼朦胧,想着怎么撒起床气。每每这个时候宋凌风都会捏捏她的脸,养了好久,终于有点肉感,摸起来嫩嫩滑滑的,他比白泡了一个星期妹子还开心,不不不,这两者之间没什么可比性。

遇见她之前,宋凌风从来没有想过,像自己这样花花肠子满肚的人,会如此这般眷念一个人,眷念到看见她睡觉皱眉,心也跟着抽痛。

两手一拉,窗帘打开,啊,今天是个大晴天,宋凌风心里纠结了,出门左转,要不要把床上那位喊起来,出去散散步,就这么天天睡着,不知道时间长了会不会得懒人病,于是宋某人蹑手蹑脚进了陈墨的房间,又爬到床边,于是便看见陈墨半张脸埋在枕头里,弯弯的睫毛是不是颤动,呼吸很轻但很均匀,看样子正做好梦呢,宋凌风内心纠结了一阵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丫头起床气大着呢,吓着自个怎么办,再说他也不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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