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4(2 / 2)

加入书签

陈随文翻了个白眼:“哼!你敢!”

其实陈随文的兴趣并不在逛街上,他就是想出去多接触点人和事,毕竟写文不能光靠想象,阅历才是最大的财富。所以这次他和相思忆约在花鸟市场见面,相思忆是个绒毛控,家里已经有两只猫一只狗了,还想养只龙猫,上次跟人家老板约好了,这次去取小龙猫的。

陈随文听说养猫狗,也来了兴致,他家以前养过一只土狗,非常聪明,后来被陈随心带出去玩,跑丢了,听人说是被狗贩子偷去了,兄妹俩伤心了很久,以后就再也没养过狗。他对高朝说:“要不咱俩也养只狗吧?”

高朝说:“可以啊,随你喜欢。”

陈随文顿时开心起来:“其实咱们养狗也挺方便的,家里随时都有人在。我也好有人陪了。”

高朝皱眉:“难道我没陪你?”他在反思自己哪里做得不好。

陈随文说:“咱俩上网的时间不一样长,你忙的时候我闲着,有时候是有点无聊。”

高朝立即舒展了眉头,伸手摸摸他脑袋:“好吧,养一只。你喜欢什么样的?”

陈随文想了想:“还不确定,看看再说。”

他们在花鸟市场与相思忆会合,相思忆听说他要养狗,便说:“你如果没有品种要求的话,可以去小动物保护协会领养一只,那边的狗狗都是别人遗弃的,或者在街上流浪的。我家的毛毛就是在那儿领养的,我有他们的qq群,你要的话我就给你。”

高朝看着陈随文,陈随文问:“有小狗吗?”

相思忆说:“有啊,有的是流浪狗生的小狗崽。不过串的比较多,看你能不能接受了。”

陈随文看一眼高朝:“那我们先看看?”

高朝点头:“可以。”

相思忆这次比上次见面要放松多了,聊天的内容也广泛了许多,男人兴趣一广,就总有共同话题的,所以跟陈随文聊得非常投机。两人终于透露了自己的真实姓名,相思忆的本名叫李书凡,四川人,在星城上大学,毕业后留在这边工作。他看起来很小,脾气也很小孩子性格,挺率真,其实真实年龄和高朝差不多,比陈随文还要大一点。

李书凡给他们说了不少养狗的常识,说他们家猫猫狗狗相处的乐事,还给他们看了照片,都是很普通的品种,但是养得非常漂亮,毛色油光水滑的。他又去取了龙猫,非常可爱的标准灰一只,憨态可掬,看得陈随文也心动不已。

高朝对小动物兴趣不大,比起这些,他更愿意养点花花草草,因为不那么闹腾,照顾起来也方便,所以陈随文又买了几盆花草回去。

晚上他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