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长情(下)(1 / 2)
“我今早刚打的,新鲜的!”
我蹙眉,连忙补充,“你不是喜欢烤这些……来着吗?”
常封看了看野兔野鸡,又看了看我,竟噗嗤一声笑了。
我顿觉窘迫,跺脚低低吼道:“有甚可笑的!”
“不不不……”男人笑了一会儿才止住,眼眸弯弯地说,“在下觉得,樱桃姑娘甚是可爱得紧。”
在此之前,从未有人说过我可爱。
待我的形容,大抵不过美貌,狠毒,果断,残忍之类,我觉这些甚好,夜凝宫女护法不需要其他词汇。
我微微蹙眉,道:“何出此言?”
常封摇摇首,示意手中的兔鸡,道:“在下谢过樱桃姑娘了。”
我甚是从善如流答道:“不必谢。”丝毫未觉有何不妥。
常封道:“那今晚樱桃姑娘也赏脸过来罢。”
“作甚?”
“一起吃。”
“……”
在夜凝宫的日子,有时很快,有时又很慢。
我守在那个男人身边,仰慕那个男人的荣光,不知多少年。
应许有许多年了。长到身边认识的城里少女嫁为人妇,长到她的孩子会围着小院疯闹。
直到有一天在南苏城内,我执行任务后看见宫主与一名素衣少女坐在路边的馄饨摊上,少女吃得很是欢畅粗鲁。
我看宫主看她的眼神时,愣了一愣,心中凉凉的泛开了奇异滋味,说不上是难受还是低落。
少女面目苍白,生得不见得何其倾城美貌,大抵也只是小家碧玉一型。
她离开的时候脚步声息奇特,想来是会身手的。
回宫后我便将此事与常封说了。
常封听了只是淡笑。
我眯眼瞧他神色,说:“你知她是谁?”
常封不否认,“有幸可知。”
我心里一紧,刚想问是谁,又忍住了。
细细思量,这些与我无甚关系,我仰慕那个人,能陪伴在他身边已经足以。我从未奢望到能够——
能够与之并肩。
我只有有些不甘那个女人何德何能能够配上宫主多看一眼。
“宫主并不喜女色,”他又在打磨手中的木雕,那是一只飞鹰,大鹏展翅,栩栩如生,煞是威风,“即便青灯姑娘是名少年,宫主同样也会将其重视。”
我有些呆,直直站着,常封抬起头笑道:“有些感情,无非性别。所以请勿将青灯姑娘拿世间女子的量尺来度量她。”
“你怎么也替她说话?”
我有些不快,也不知为何不快。
常封笑笑,不再多言,我低下头,也无甚想继续的,便各干各的了。
之后又发生了许多。
究竟是多少我不知,待我而言日子还是一样,守在宫主身边,做宫主吩咐的事儿,一日一日没有变,只是宫主变了。
他心里有了人,或许一开始起他那个唯一的位置便是留给那单单一人的。
然后天下也变了,风起云涌,各家纷争,究竟谁是作俑者已经不重要,他们要的是谁能笑到最后。
直到又过了许久,他们成亲了。
那夜全城设宴,万人空巷,灯火通明,烟花烂漫。
那一夜我喝了很多,酒宴摆在夜凝宫内,许多人都在笑闹,划拳耍酒疯,聊着宫主夫人与宫主大人之间的八卦,说来那宫主夫人原来在十几年前,已经与那个男人颇有渊源。
多么作弊。
我心想。
明明……明明我也是这般的。
他们还疯传今日一位算命先生扑算的前世今生,说那什宫主乃上古魔君,而宫主夫人,是天上的一位小仙娥,魔君收了小仙娥做妾,而那位小仙娥实则是殒灭神族的后代。
最后那仙娥死去,他将她葬在魔族城外,从此以后,身边再无女人。
旖旎凄美的故事,适合传颂。
我沉默地在疯闹的人群中坐在桌前吃菜,饱了便喝酒,一杯一杯地喝,婚礼开了夜凝宫地窖酒坛,十八年的红海棠,色泽醇厚,入口回味。
直到后来过了子时,人依旧在闹,倒也消停了一些,零零散散有人回去了,我也默默回去。
风一吹,酒劲就上来了。
我慢慢地走,有些摇晃,走会儿抬头望眼月亮,今夜月色明亮,想来宫主与夫人势必好梦。
待我低下头,便有些愣了。
“你怎么……在这里?”
我微微蹙眉,看着院子里的男人。
院子里开了一株白桐花,本是夏,隐隐蝉鸣,却因山势颇高气候澈凉,一些上季的花儿倒还开着。
他转过身,手里拿着一座刻了一半的木雕,那似乎是个小人,夜里他的眼睛黑黑的,他眨了眨眼,便笑道。
“樱桃,这是在下的住处。”
“胡说,这明明是我的……”我头晕,不知有些恼,一边捂着头走进院子一边摆手,“你赶紧出去,我要睡了。”
常封还是笑眯眯瞧着我,似是好脾气都道:“你醉了,在下送你回去罢。”
“你才醉了,你全家都醉了。”我瞪了他一眼,摇摇晃晃往屋里走,没看清台阶,身子一滑摔了下去。
我本觉我可以站稳,可偏偏没有力气,眼见着就要摔在地上,我依是恍惚的,直到撞上一具温暖厚实的躯体。
“樱桃。”
他的声音落在我耳边,热热的,有些痒。
“我没醉。”我执拗地说,“这是我的院子,是你擅自闯进来的。”
“是是,是我闯进来的。”
他摸了摸我的后背,手很温暖。
我脸埋在他胸膛前,呆了一会儿,说:“他不记得了。”
“嗯。”
“他一点都不记得了,”我闭上眼睛,不知为何委屈而不甘心,我为夜凝宫护法,自当冷静透事。
我分得清憧憬与爱慕。
可我还是会难受。
我闭上眼,攥住男人的衣襟,低低絮絮地说。
那年我还年少,一年海城祭典,我与其他三位姐妹被领头带到无妄城守夜。
毕竟是日后出类拔萃的护城者,我们自当事先好好见识一番。
“那一晚,我的那些同伴在我用食的碗中下了毒。”
并非是何等离奇剧毒,只是一般能催人至死的毒药。
“我当时负责的地域正是夜凝宫附近,我毒发从藏身的树顶掉下来时,他刚好路过。”
那个时候,他还是一身红衣的少年,眼神冷漠,嘴角一丝笑意,他说,小姑娘,你可不是每回这么幸运能碰上我这样的人的。
那时我从痛苦中醒来,看着夜色中少年英俊端华的脸,他黑色的眸子里有一种莫名的东西,想让我去追随。
我心说,日后,我想跟着他。
“他记得顾青灯,却不记得以前他救过我……”
我哽咽了,脸颊在常封的胸前蹭蹭,似有些要哭的意思,常封只是沉默,任由着我。
我最终还是没哭。
他成亲了,如何念想也好,我也都该断掉。
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他与那个女人日后相伴一生,真正的相伴厮守。
我不羡慕,却心空。
第二日我醒在我自个儿的床上。
我瞧瞧自己,衣着完好,鞋袜到是被人脱了,我支起身子,忽然发觉手中握着东西。
我看去,掌心是一枚木雕小人,肥肥的身子,穿着罗裙,圆圆的脑袋,眼睛大大,嘴巴小小,梳着垂髻,发间一支金步摇,正是我最惯常梳起的发饰。
我嘴角抽了一抽。
这是……我?
我去了常封院子。
常封在练剑,我鲜少见他练剑,他剑法卓绝这些年我早已领教,但我觉,身为夜凝宫护法这是自然,也未过多说些什么诽钒圇憻。
我站在一边等他练完,他边擦汗边走来时,我毫不留情直截了当将小木人举在他面前,盯着他说:“这是什么?”
常封在阳光下笑起来,眼睛也眯起,“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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