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再见月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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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很白净瘦小,像个乖宝宝一样的杰克逊坐在会客室的沙发上,两手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我坐在他的对面,静静地看着他。

杰克逊的表情很平静,从他眼中也看不到丝毫紧张,这又是一个天生的冷血杀手。

我问:“j国料理店是你炸的?”

杰克逊点了点头,说:“我自己做的汽油炸弹,找不到更好的材料,如果有好材料的话,料理店里没一个人能活下来。”

我继续问:“你懂做炸弹?”

杰克逊说:“我父亲是海豹的专业爆破手,他从小教会了我做炸弹,后来在北非执行任务时死了。”

我淡笑着说:“为什么要选择炸j国料理店?街上有很多东西可炸,公交车、电车、便利店、商场,为什么偏偏选择炸j国人开的店子?”

杰克逊一直很平静的眼神中突然燃起两朵火焰,他咬牙切齿地说:“我父亲是被他同一个小队的战友害死的!那是一个j国人,他扔下了我受伤的父亲独自逃掉,还在我父亲身上绑了触发雷对付追兵!妈的,我跟j国人不共戴天!”

我哈哈大笑起来,说:“你们a国政府喜欢养狗,非常不幸的是,j国正是一头养不熟的野狗,被养肥了之后,又掉过头来咬主人!好,很好!狈咬了你,你不一定要去反咬狗一口,但一定要给狗留下惨痛的教训,让它再也不敢对你呲牙咧嘴!从今天起,你就我的直属手下,跟着我好好干,我会给你很多教训野狗的机会的!”说完,我让一个小弟给杰克逊安排了房间,让他好好休息一个晚上。

杰克逊炸料理店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反正这笔帐已经被算到了龙倾城这几个“恐怖份子”头上,杰克逊跟着我抛头露面倒也不怕。

休息了整晚,第二天一大早,我、白依、老杰瑞、龙倾城、陈小波、王峰、杰克逊几个人开了两辆车,往曼哈顿驶去。因果还在养伤期间,不宜外出,而且场子里也需要高手坐镇,所以没让他跟着来。

把杰克逊介绍给了龙倾城他们,三个杀手对杰克逊很是赞叹了一番。杰克逊面相很和善,与陈小波一样,都是属于那种含而不露型的,这样的杀手往往是最可怕的,谁也不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出手,也许当他们对着你腼腆地笑着的时候,你的命已经被他们握在了手中。像龙倾城和王峰,长相凶恶,别人一看到他们首先就会心生警戒,暗箭伤人他们干不了,明火执仗的事情比较适合他们。

坐在车上拨通了唐宋的电话,老魔头听说我要过来送白依上学,立马保证没有任何问题。唐宋告诉我,黎耀华每年给纽约大学投资五千万美金,每次投资都是由唐宋出面的,纽约大学对华人学生相当友好,唐宋的活动能量也相当大,把白依送进去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和唐宋约好了在唐人街入口处碰面,两部车子朝着曼哈顿下街的唐人街方向驶去。到唐人街的时候,我透过车窗,远远地看到白须白发,穿着一身黑色对襟唐装的唐宋站在唐人街入口,他身边站着一个身材高挑,长符肩,身着黑色长裙的少女。那少女的相貌依稀有些熟悉,我仔细想了想,这少女不正是黎耀华的女儿黎月姿吗?

车子在唐人街外的一个临时停靠点停下,我们一行七人下了车,向唐宋走去。唐宋笑吟吟地看着,黎月姿则是一脸好奇地看着我们。

我远远地就对唐宋伸出了手,笑道:“唐老,几天没见,师侄可是很想你啊!”唐宋笑道:“少和老子来这套,你小子的德性老子又不是不知道!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黎先生的女儿黎月姿。月姿啊,他就是上次救了你,反被你那顽固的老爸训了一顿的萧锋。”

黎月姿落落大方地对我伸出了手,微笑着说:“萧先生你好,谢谢你上次救了我。”

我握住黎月姿的手,嗯,小手冰凉,掌心微热,柔若无骨,皮肤光洁滑腻,到底是有钱人的女儿,看样子这双手从未做过任何有损她皮肤的事。我微笑着,一边握手一边打量着她,上次没能看得清楚,这次倒是让我饱餐了一番秀色。她大约二十岁左右,生着一张标准的瓜子脸,皮肤白晰,泛着健康的牛奶光泽,秀眉凤眼,俏鼻樱唇,神态大方有度,贵小姐气质十足,却没有任何盛气凌人的感觉。这女孩相当不错,生在大富大贵之家,父亲又是权倾一方的教父,她却能不显丝毫骄奢,修养相当不错。

“黎小姐不用这么客气,大家都是中国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应该的。”我彬彬有礼地笑着,做足了君子模样。

“喂,萧哥哥,你都已经把人家的手握着这么久了,怎么还不松开?”我一看白依,只见她正撅着嘴,一脸不满地看着我。白依这小女儿的神态逗得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松开了握着黎月姿的手。说实话,黎月姿纵然称得上绝色,但我对她亦只有欣赏之心,毫无猥亵之意。对我而言,有一个白依已经够了。

黎月姿看着我身旁的白依,问道:“这位小姐是?”

“哦,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我握住白依的小手,说:“她是我的女朋友白依,这位是我的专职司机老杰瑞,这几位是我的贴身保镖,龙倾城、王峰、陈小波、杰克逊。”又给老杰瑞等人介绍唐宋道:“这位是我的师叔,唐宋,你们可以叫他唐老,这位小姐是黎耀华先生的女儿黎月姿,你们在纽约不可能没听过黎耀华的名字吧?”

龙倾城等人听说唐宋是我师叔,黎月姿是黎耀华的女儿,马上肃然起敬。凡是在纽约的华人,没有不知道黎耀华这个名字的,他可是个传奇人物,华人的英雄和偶像。虽然这个英雄偶像对我的态度令我相当不爽,但看在他的所作所为的确担得起“耀华”这两个字,我倒不想和他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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