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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打了一顿。

“我怎么会生出你这个怪胎,”女人从来不打他会露出来的身体,她喜欢掐,掐他的胳膊内侧,指甲轻轻一扭,便是一片青紫,“整天笑也不会笑,死人脸,当初离婚就该抱你哥哥来养才对,滚,今天中午和晚上都不许吃饭。”

说没有饭就是没有饭,他很清楚自己又要饿肚子了,不过好在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所以他在被赶出房间后,就在医院里到处逛了起来。

正是中午,医院里的人很少,而他逛着逛着就来到了一个特别安静的地方。他好奇的走向最深处,那里有好多人,正站在那里轻声说话。

没有人会防备一个不到腰部高的小孩子,所以他隔着各种缝隙,透过厚厚的玻璃,见到了一个特别漂亮的小婴儿。

“都说先开花后结果,你们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

那个年纪有些大的伯伯说。

然而他们在谈论什么,他已经顾不上听了,因为就在这时,他看到那个婴儿突然转过头来,然后就那么穿过缝隙看向他,对着他露出灿烂的笑颜。

身体的疼痛和饥饿感刹那间似乎都离他远去,只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的感觉,将他温柔的包绕。

她笑起来,真好看啊。

“就叫任歆吧,希望她能给任家带来香火。”

耳边,那个厚重的男声接着说。

任歆……歆歆……

他偷偷将手伸向玻璃,印在她的小掌印上,一大一小两只手隔着玻璃重合,就像冥冥中达成了某个约定。

隔壁阿姨说,喜欢的女孩就要娶回家。

所以,歆歆,等你长大,来当我的新娘吧。

作者有话要说:没错,男主5岁时就盯上女主了哈哈哈哈哈个小bt,他对女主是从执念转化为爱的,最初也只是觉得喜欢的东西,想要天真的占有而已,然而女主的身份哪里是他能接近的……

8点坐在电脑前,五个小时2000字,我已经是个废人了……爬去吃饭qaq

52、第五十二章...

在孩子的眼中,人是没有那么多三六九等之分的,除了成绩,他们更多在意的是美丑。

比如白臻,虽然他总是没什么表情,也不讨大人们的喜欢,但幼儿园里总有好几个女孩追着他玩,她们说这叫“酷”,并且会因为今天谁做他的新娘而争吵不休。

那天之前,白臻是不稀罕什么新娘的,他觉得这些女孩子长大后都会变成那个女人的样子,所以宁愿一个人。但当他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对上那双黑珍珠般的漂亮眼睛时,他突然就改变主意了。

然而,那时的白臻并不明白,他和那个小小女婴之间存在着多么深的天堑,好在事实很快就让他明白了这个道理——当他又一次想要跑进那个地方时,紧闭的玻璃门拦住了他的去路。

那天之后,不管是早上、中午、还是晚上,阻拦他的不是厚重的电子玻璃门,就是微笑摇头将他送走的粉衣护士,直到那个女人被推进了产房,他都再没有见过她。

说不清过去了多久,总之,等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又一次跑进那条走廊时,她已经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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