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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讶了,心里的话忍不住就脱口而出:“你是大米的那个跟屁虫弟弟,小豹子欧塞?”

野狼猛地睁开眼睛,朝阿斯蒙蒂斯看去。

阿斯蒙蒂斯一脸震惊地看着欧塞,过了好一会儿,才迟钝的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赶紧闭上嘴巴。

但是现在已经晚了,因为野狼的眼神已经凌厉了起来。

阿斯蒙蒂斯:“……”

阿斯蒙蒂斯满头大汗。操,一不小心犯大错了。

时间啊,求求你,能不能倒回去啊。

☆、第109章下落

“原来你一句话是能够说出四个以上的字啊。我还以为这辈子都没机会听到。”野狼略带讽刺地睨着阿斯蒙蒂斯,“但是,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教了这么久你都学不会,但和别人随便聊两句就突然正常了呢。”

如果不是为了制造更多和你单独相处的机会,我犯得着每天干这么无聊的事情吗。阿斯蒙蒂斯心里这么想着,可偏偏这番话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于是他只好睁圆那双无辜的眼睛,假装听不懂地看着野狼。

野狼翻了个白眼,扭头看着高个子少年,冷冷的说:“那至少这个,你可以解释一下吧。”

既然已经被野狼识破,那么继续再伪装下去也没有意义,阿斯蒙蒂斯恢复正常的说话方式,简单介绍了一下高个子少年的身份:

“好吧,这小子叫欧塞·里德艾克,是南方里德艾克一族族长的小儿子。你别看他现在是人类的模样,但其实他们的本体是一种像蒲公英的寄生类生物。不过,你也不用担心里德艾克会随便到处寄宿在别人身上,因为幼年选定一具身体后,那么就不会再换了。这也是我为什么叫他小豹子的原因,这家伙以前一直都是一头帅气的黑豹。

里德艾克一族最具杀伤力的武器是血液,能够通过血液大规模控制虫类,集体杀伤力强,但性格温顺平和,很少与外界接触,常年聚居在丹塔森林里。由于他们而这种特殊的血液是需要和宿主的身体长年累月的同化才行的,换句话说,虽然他们能够寄宿在不同的生物身上,但除非特殊情况,否则一辈子就以一个形象示人。”

野狼沉默的听完以后,提出了一个毫不相关的问题:“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这个问题简直比所有的问题都要难回答,阿斯蒙蒂斯顿时汗毛倒立,全身都高度警戒起来了。一个回答不好,必然引起野狼的怀疑,但阿斯蒙蒂斯暂时还没有要坦白一切的意图。他并没有想起当年自己究竟干了啥蠢事,一开始并不在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开始直觉性地抗拒这段记忆,总觉得如果坦白的话,会有相当不妙的事情发生。再加上布提斯隔三差五地就要恐吓他一次,听得多了,潜意识里也就对这事重视起来了,不希望被野狼发现。

就在他满心焦急之极,一个灵光乍现的点子闪现在他的脑海:“因为龙族的记忆传承。”阿斯蒙蒂斯紧张的都不敢喘气,屏息凝神地死死盯着野狼,后者接下来的反应将决定他接下来的生死。

据传,一些血脉古老的种族,后代会自动继承前辈的记忆,这些记忆是与生俱来的。所以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解释的话,阿斯蒙蒂斯知道他不应该知道的事情,勉强也是说得过去的。但是这种事情大多只是传说,真实的案例并不存在。异族之间自然知道这一点,可是野狼会知道吗?他会相信记忆传承的传说吗?

时间仿佛被放慢了一百倍,阿斯蒙蒂斯眼中野狼的动作的每一个细节都被放大,只见野狼先是充满疑虑地皱着眉,沉默的思考了一会儿,然后他慢慢的掀起一边眼皮,缓缓的抬起头来,两只眼睛都注视着阿斯蒙蒂斯。

阿斯蒙蒂斯紧张地都快倒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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