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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举双手赞成,这些女生的年纪都是十八岁左右,跟云仲相仿,云仲说完后,十几名女生团团把云仲围成一圈。

云仲调了调音色,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开始拨弄琴弦,他低下头,轻声唱了出来: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

你的身影挥散不去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

……”

云仲的嗓音给人落叶漂浮在水面,浮云漂浮在蓝天的闲适感,听着格外舒服。

女生们痴痴的看着云仲英俊阳光的脸,耳边是云仲好听的清唱,她们完全忘记今天是来干什么了的,只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最好云仲可以一直唱下去。

机场来往的旅客都被角落里那个弹着吉他唱歌的少年吸引了目光,路过的都忍不住停下来看一眼。

甚至一些候机的旅客也走近聆听,顺便欣赏那个阳光帅气的男孩。

“……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

想念只让自己苦了自己

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一曲唱罢,修长的手指按住琴弦,云仲抬起头,对还没回神的女生们说:“好了,还有什么想听的吗?”

要不是此处禁止喧哗,那些女生早就要抱成一团大声尖叫了。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唱歌这么好听脾气又好的男生啊啊!

“我们还想再听一遍《情非得已》!”女生们异口同声的说。

云仲于是又弹唱了一遍《情非得已》。

卷卷站在远处看着那个坐在地上弹奏的少年,那句“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真的有点透不过气/你的天真我想珍惜”飘到耳中,卷卷觉得自己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很快,就像坠入爱河的感觉,天旋地转。

云仲本人比照片还好看,如果说云宪是那种精致内敛的秀美,那么云仲就是外向张扬的俊逸。

卷卷是颜控,还是声控,偏偏云仲两样都很符合他的审美,如果此人不是云宪的弟弟,他说什么都会把人掰弯的。

忽然感到心在滴血,这么好的人儿偏偏不能动。卷卷好伤心。

云仲唱完第二遍,他看了看时间,估摸对方应该到机场了,他拨了云宪发来的手机号。

卷卷独特的手机铃声忽然响起,那娇喘声瞬间吸引了无数人探究的目光,这其中也包括云仲。

他手忙脚乱的接通手机,云仲有些惊讶的站起来,那些女生也跟着站起来看向卷卷。

“hi,小仲,云宪让我来接你。”卷卷的脸皮已经厚如城墙,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所以他很淡定自若的朝云仲走来。

女粉丝丁嗅到了卷卷身上的危险气息,主动挡在云仲面前,对卷卷说:“你想对他做什么,我告诉你哦,你不许对他有别的念头。”

卷卷很理解这个女生的心情,想不到云仲的魅力这么大,轻易就俘获了这么多女生的心。

“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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