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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

许稷亦跟了过去,站在一旁看他洗手。他显然不是什么粗犷性格,骨子里从小养出来的富贵毛病还是有的,只从洗手便瞧得出来。

他洗得极认真,看不出半点敷衍。井水冰凉,那双手微微泛红,指节或因握起而发白,有一道疤从右手虎口处斜伸至腕处,右手手背则是破了皮。

王夫南洗了伤处,拿过火长递来的干手巾擦了手,又取出随身药盒,很自然地当着许稷的面抹了药膏。

“十七郎似很在意自己的手。”

“善待自己是本能,又何止于手?”他说完将药盒收起来,又淡淡看了眼许稷。

许稷骤想起她磕伤额头那晚,王夫南让朱廷佐留下药盒之事。或许在他眼中,她许稷便是不懂得善待自己的那一类吧。

“既然善待自己是本能,十七郎又为何用手护住我的头呢?”

“这是在校场,且是我带你来的,我有必要对你的安全负责;其二,比起我的手,你的头可能更金贵脆弱。”王夫南极力否认自己是出于本能伸的手,他给自己找准了台阶,蹭蹭蹭下去,暗舒一口气。

许稷微敛眸,远眺天边夕阳,未再言语。

王夫南将她略略打量一番,目光最终落在她脖颈间。上回泡汤,他就见过她脖颈间深褐项绳,他思忖一二,最终问道:“你家中可是有人从军?叔伯或是兄长?”

“我父亲。”许稷坦率回他,“他早年从军,后来身体有恙就回了昭应老家。”

“你父亲?”王夫南轻轻皱眉,“敢问曾在哪部?”

许稷没有正面答:“都是过去的事了。”她说完走出廊庑:“天不早,该回去了。”要面对的总要面对,她在外游荡一天了,千缨恐是要着急。

她走出卫所时,恰见方才那犯了错的士兵正在扎马步,看来已蹲了不少时候,额头都沁出汗来。那士兵受着罚,见她出来,却还咧嘴一笑,像是示好一般。

许稷想的却是,若王夫南的反应速度与应变能力不够,那么她今天或许就命丧弩箭之下了。

所谓命运,谁也说不准。

街鼓声不约而同地响起来,势要将长安城敲入暮。一片枯叶在晚风裹挟下悠悠荡荡,落在许稷肩头。

王夫南遥遥牵了两匹马来,许稷掸掉肩头叶子,看着他将两匹马牵到自己面前。其中一匹白马,鬃顺体壮,看起来曾是一匹难得良驹。

“这也是十七郎的马吗?”

“算,但也不算。不过它并非官典,故不算挪用,你尽可以放心。”王夫南将缰绳递过去,“按年岁来说,它已是一匹活了三十年的老马,曾在战场上折过腿,后虽经救治,却无法再返战场,不过平日里代步用仍绰绰有余。既然你少了匹驴,我便将这匹白马赁给你用如何?按月结钱。”

那匹马看着许稷,忽抬蹄往前迈了一步。它忽低下头来垂眸嘶了一声,宛若哀叹。许稷有一刻愣神,那马却是将头挨近了她,以示亲近。

“它如此喜欢你,倒像是早就认识了你。”王夫南说着将缰绳索性塞到了许稷手中,“再耗在这儿坊门都要关了,走罢。”

那马抬头,眼眸发亮,仿若挂泪。许稷抬手顺了顺它的鬃毛,握紧缰绳踩上马镫,利落翻上了马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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