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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耀晃了晃手,“不用谢,熟话说的好,出门靠朋友,高某一个人,又是男子,比不得宋姑娘体弱。”说罢,拱了拱手,又驱使自己的骆驼上前了几步,跟上了正担心看着宋煜洛伽二人的向导别善。

别善和高耀交谈了两句,冲着宋煜点点头,吹响了脖子上挂着的哨子,让整个驼队加快了速度。

为了掩人耳目,也为了加快查证西域各国的速度,在凉州的时候,宋煜他们师兄妹决定,还是分开来走不易引人察觉。

宋煜和高耀做了搭档。高耀扮作贩卖苏杭丝绸的布商,带上了八个扮作护镖的侍卫。洛伽的容貌太显眼,又迥异于中原人士,只得扮作是去西域投亲的乐师。宋煜本是告诉师兄弟们这是她远方亲戚,因着二人素来亲密,宋煜后来又不得不在师兄弟暧昧的眼光下硬着头皮承认,这是她指腹为婚的未婚夫。这一次,她在外人眼里,便是乐师在中原娶的妻子,此次跟随丈夫一道回西域定居。西域各国对中原的文化还是很向往的,除了中原的货物,中原的诗歌礼乐,在西域的王室贵族间非常受欢迎,因此宋煜和洛伽此次扮的这个角色,比商人的身份倒是更容易进出王庭,往来权贵间探听消息。

她们这一队统共十一个人,又和其余几个不认识的行商一共做了伙伴,雇了几个向导,最后是三十几个人一共踏上了穿过塔克萨沙漠向西北方行进的道路。高耀和宋煜刚开始装作毫不相识的陌生人,后来在沙漠行走的途中才开始渐渐交谈,说上一些只有彼此才心知肚明的话。

果然不出宋煜所料,这个时候,等半个时辰后他们赶到沙泉的时候,只看到泥浆般的棕黄色沼泽,里面只趴着几只早已看不出本来面目的的生物。

“那些是什么?”宋煜还从未见过这样的动物,他们长得像是瘦削版的尼罗河鳄鱼,却没有尾巴。这些生物昏黄的眼睛懒洋洋的转着,其中一条大概是打哈欠吧,嘴巴张的大大的,露出了黄黄尖尖的牙齿,唾液顺着嘴缝滴到了沼泽里。宋煜本就有些不舒服的胃翻滚地更加厉害了,她喃喃道:“就算能从这沼泽里可以榨出水来,我也绝对不喝!”

“不会让你喝的,”在她身旁,别善用毫不标准的汉语说道:“这些生物我们叫它们‘忽楞格’,专门吃泥里的虫子,有他们在的地方就说明了脏虫子太多,就是看着是清水,湖底有‘忽楞格’,那水也是不能饮用的。”

别善叹了口气,“看来我们得加快进程了,说不定太阳落山前,还能找到另外一眼沙泉。”

幸而他们运气足够好,中途没有休息,又驱使着骆驼快步小跑,也没有遇见到大风沙,终于赶在太阳下山前,到达了当地名之为“沙鸣”的泉边。“诸位,”别善的语气也兴奋了起来,指着前方说道:“这就是塔克萨沙漠的珍珠,沙鸣泉。”

众人随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看到沙鸣泉都情不自禁地发出了惊叹之声。

大,实在是太大了,在这风沙漫天的塔克萨沙漠腹地能有这样一汪泉水简直就是神迹。宋煜粗粗目测下来,这沙鸣泉居然足足有一整个皇城内湖太液湖那么大,周边还惠及了不少粗矮的灌木。

“这怎么...怎么”在穿过茫茫一片又一片的沙丘,这样一个开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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