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一章 国内国外(1 / 2)

加入书签

经过连续三天的庭审,案子终于尘埃落定。

九名南韩人袭警罪名成立,主犯权相和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八名罪犯分别被判处三到二十年徒刑。消息传出,整个缅甸上下一片欢腾,东南亚各国也对自尊自信的缅甸第四特区政府刮目相看。欧美各国媒体众说纷纭,有赞有贬,但是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没有一个机构敢于露骨地横加指责,最主流的看法是遗憾之余,也对缅甸的司法进步表示赞赏和期待。

唯独南韩政府打断牙齿只能往肚子里咽,但是其国内所有媒体全都行动了起来,发出愤怒的吼声之余,信誓旦旦地要求政府要对缅甸进行严厉的经济制裁,要继续捍卫大韩民国人民在东南亚所拥有的权力,强烈谴责缅甸政府的独裁与苛政,要求缅甸政府立刻释放大韩民国国民,并做出深刻道歉,否则全体国民将会众志成城,立志抗争到底,永不妥协。

面对国内民众越来越大的压力,南韩政府不得以再次对缅甸政府表现出了强硬的外交姿态,反复提出严正抗议与警告,暗地里则再次低声下气,要求两个超级大国伸出援助之手,让自己对国民有个交代。

南韩人在歇斯底里叫嚣的同时,第四特区政府也没闲着,各部门依旧按部就班地运转起来。

在元月十日召开的第四特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以康宁为首的特区政府,获得了全体代表的热烈拥护和崇高敬意,特别是一年来整个地区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及对新年突发事件的圆满处理,让民众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发展经济带来的收益和精神上前所未有的满足与安慰。因此,当康宁提请大会讨论通过《成立第四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以及十五人名单时。获得了三百六十一名与会代表地全票通过。

至此,第四特区人大常委会成为特区最高的决策机关,负责制定特区各项法律法规,审核和批准特区政府的经济发展计划以及年度报告,享有县级及其以上政府官员的任免权,负有司法、行政上的监督、弹劾和否决权。

根据特区原有的法律,康宁担任人大常委会终生主席,副主席为陈朴、石镇、潘少群。五县两市的行政长官。自动成为常务委员,高等法院院长李汉生、高等检察院院长郭怀先、警察署署长秦东亮、廉政公署署长梁劲松增补为常务委员。人大代表将由各县按比例进行分配,任期为五年,可连选连任。代表来源实行层层推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公务员各占百分之二十。搜

特区人大常委会的成立,目地是把政府的监督职能以及经济建设重任,从军事委员会的管理任务中分离出来,使得军政分离,各司其职。彻底解决多头管理、效率低下的弊病。

从此以后,军队可以把全副精力都放在军事建设上面,无需在其他方面分心。特区政府则置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管理之下。各项工作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通过人大常委会的审核,只有获得半数以上的支持方能颁布施行。这其中,廉政公署归属于人大常委会直接管辖,职责非常明确,就是对政府官员以及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和文教卫生系统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享有独立的超越其他司法机关地侦查权、逮捕权、审讯权和公诉权。

第四特区在紧锣密鼓、悄无声息地理清内部事务的同时,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也随即展开。广播电视以及报刊杂志等媒体,开始了一系列地宣传讨论,由特区电视台倾力制作的五集电视纪录片《苏醒的缅甸》。在柳逸青的组织和策划下进展迅速。纪录片以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以及这一年来第四特区日新月异的巨大变化,通过对缅甸历史痛苦的追忆和翔实的记录,告诉大家缅甸的昨天和今天,以及对明天的美好展望。

由郑怡主编、十二位各部门优秀人才参与编写地新书《缅甸。挺起你的脊梁!》,只用了十一天时间,就顺利定稿交付印刷。书中通过对发生在第四特区的袭警事件的详细记录和分析,配以大量的新闻图片和报导内容,向人民传达了自尊自强地民族精神。该书以中缅两种文字出版。第一版五千册上市三天就销售一空。报社印刷厂不得不加班加点,以便满足缅甸中央政府的三万册订购数量。同时加印的一万册中文版本,发往了四个特区的各个书店和报刊亭。

缅甸中央政府一改往日拖沓低效的工作作风,与第四特区步调保持着一致,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大规模地“南韩人缅甸袭警事件”地连续报导和大讨论,很快就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爱国主义热潮。

这在缅甸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现象,引起了世界各国地广泛关注,许多欧美媒体惊呼“散沙般的缅甸一夜凝聚”,不少心怀叵测者,则对这一现象表示出了深切的忧虑。

贫穷落后的缅甸展现出的少有的强硬态度和爱国热潮,在无声无息中迅速波及到了周围各个国家。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