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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我乐不乐意,拍摄还是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而我必须在一边监督着。那一天,他们在拍摄屠宰活牛的场景时,简妮来了。在看到血腥的那一幕,她脸色苍白。

人生最大趣事是什么?就是捉弄她!哈哈。所以当我看见她苦着脸将牛肉吐在地上,忍不住笑了。

她越是害怕,我越是开怀,忍不住将她的手握在手心中。与她十指交缠,感受她内心的颤抖,这令我感到满足。

不想那么快回去,于是我将她拉到了动物园。牵着她的手散步,感觉像牵着我家后院的黑背,不过牵她的感觉要比牵狗绳强,我突然发现,其实我挺喜欢这种感觉。要一辈子都能这样有人相陪,其实也不错。当时,我还没意识到这个想法有什么不对。

直到——

我的同事看见了我们,说笑,“弗里茨,你对这个女犯不错嘛。不用穿囚衣、不用做苦力、现在连动物园都带着来了。”

虽然只是戏言,却让我惊心。他们后来还说了些什么,我没听见,唯有那一句,你对她是不同的,留在了耳际。

我害怕再接下去会有人说,弗里茨,你不会是爱上她了吧。于是,在他们把这句话说出口之前,我飞快地溜走了。

是心虚,还是心慌,我无暇顾及,只觉得一颗心乱如麻。

倏忽之间,我想弹钢琴,我也确实那么做了。没人能够想到14岁之前的我,曾梦想当一名钢琴师。

没有钱,但我有天赋,我用实力证明了,农民的儿子不一定就只能当农民。

梦之安魂曲,是最震慑我灵魂的一首曲子。曾重复演奏了不知多少遍,十几年之后,每一个音符仍旧深刻在我的脑海中。

随着琴声的起伏,过往的记忆变得清晰起来,父亲如何用鞭子抽我们、我们如何在暴力下恐惧的恸哭……一切的一切又清晰地在眼前浮现。

也许是我弹奏的速度太快了,手掌中的那道疤痕又在隐隐作痛。在曲终前,我陡得停了下来,看着自己的手发怔。

十五岁,我认识一个自称墨菲斯托的人,他是冲锋队的人,也把我弄进了这个党派组织。然后,在啤酒馆的一次刺杀事件中,我救了他的命,徒手握住了捅向他的刀。

他死里逃生,而我也跟着他一起飞黄腾达起来,但代价是毁了这一双可以弹钢琴的手。呵,魔鬼么,看中的总是你最宝贵的东西,然后让你和他交易。

这纵横狰狞的刀疤,让我自己看的都厌恶,于是我带起了黑手套。不管春夏秋冬,我都不愿意在外人面前脱下,让他们看到我赤条条的过去。

我要让大家看见的是我的现在,一个令人敬畏的帝国上尉!

在这条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我已经卖掉了最尊贵的东西,不在乎再多一两样叫做人性、良心的东西。可是,在这条不归路上我却碰到了简妮。她的出现挡住了我的去路,迷住了我的方向,让我迟疑,我……

我对她是不一样的,我不得不承认,否则,我如何为她破戒再度弹奏钢琴?第一次将我的伤口,展露在别人面前,而这个人就是简妮!

一怒之下,我将钢琴砸了,然后一步步走向她。我看见自己的倒影像一双魔鬼的黑色羽翼,将她包围了。

吻她,是因为心底还有善的一面在期待被救赎;掐她,是因为恶魔在向我招手,让我死心塌地地臣服。

善和恶,白与黑,在那一刻相互交战,从来没有那么激烈的思想斗争过。留她,还是杀她;做人,还是成魔,我无从取舍。仿佛有一把刀生生地批劈进了我的身体,将我的灵魂劈成两半。

差一点,她就断气了,但关键时候,看见她痛苦的脸,我的心一软,还是松了手。

我狠不下心么?

自从那一天后,我对简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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