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血凤之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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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疆历二零五零年九月二十九日,佳木郡丰华城。一位衣衫褴褛的少女正用身体趴在一具尸体上,拼命地阻止一群人对尸体的践踏。

“不识相的东西,你以为大爷是这么好惹的吗?”一个衣着华丽、面相阴鸷的青年坐在众家将中冷冷地道。

“普瓦男爵。”浑身血迹斑斑的少女突然站起来,围攻她的人慑于她寒冷的目光,停了手,有的甚至不住后退。

“不要垂死挣扎了。”普瓦眼也不抬地坐在椅子上道“要么跟我走,要么我就将你的主子撕烂了再挂上城头,让她在地狱里都后悔曾经做人。”

“你以为我会屈服?强者对弱者的欺凌本是世间不变的真理--”少女在这种情势下依然不卑不亢,她目光里充满了轻蔑“然而靠奴颜婢膝得来荣耀的你,不配享受这种云端的光辉,我要制裁你--”

“哈哈--哈哈--”普瓦像听到天下最可笑的事一样放声大笑“制裁我,凭什么?佩蒙家族已经完了,丰华城是我普瓦的领土。我就是这里的王,你们的命运掌握在我的手里--”

“命运!”少女的唇角露出一丝惨烈的微笑,亮丽的眼眸带着回忆的光芒仰望天空,然后道“是啊!佩蒙家族的荣耀已经成为历史,但是我不会让你这种龌龊的渣滓留在人间。我以法尔莉佩蒙之名,向吾之信仰卡麦隆夜星特斯特蕾西亚丘比特玲献上沸腾的灵识,完成我法尔莉佩蒙的魔法--”

普瓦在听到眼前的少女法尔莉佩蒙念出“卡麦隆夜星特斯特蕾西亚丘比特玲”这个名字时,就感觉不妙,但是又想不起这个名字代表着什么。

“如果她能活着,未来的时光必将铸就一只傲视苍穹的凤凰。”在远处观望的人群里,有位面目瘦削的中年人自言自语地道。

普瓦可不想用自己的生命冒险,尽管法尔莉佩蒙的咒语念得飞快,但是他有信心在她完成魔法的前一刻,让眼前这玩腻了的一切结束。所以就在法尔莉念到“完成我法尔莉佩蒙的魔法”这一句时,他那看上去松松垮垮的躯体突然间飞了起来,很快他的手臂就凑到了法尔莉的面前。

此时法尔莉佩蒙的最后一句咒语还在继续:“永世永恒的远古力量,出来吧!灵魂的印章!”

就在这电光石火的一瞬间,所有人都看到普瓦的手已经很接近法尔莉了,而法尔莉的魔法力量到现在还没有显现出威力,事实上,就在普瓦接近法尔莉时,法尔莉的魔法才刚刚完成。令她芳心焦急的时“灵魂的印章”这个她自创的魔法,其力量的展现是需要一段时间的。而这一切都要以她不被打倒为前提。众所周知,魔法是以魔法师的身体为媒介的,没有魔法师,魔法不会凭空出现。所以,如果她被打倒了,意识自然连接不上那股远古的力量,魔法自然告吹。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她铁定遭殃时,一团迷雾突然笼罩了法尔莉的身体。然后,普瓦眼睁睁地看着一只晶圆玉润的纤手由迷雾中探出。“啪--”的一声爆响,普瓦被一个耳光打回了原地。从声音的巨大的分贝度来看,普瓦下半辈子肯定吃不了蚕豆了。

当所有人由惊愕中醒过来时,场中除了普瓦和他的一干家将,已经空无一人,连那具尸体也不见了。

吉乐呆呆地站在格尔克训练场(哈格斯三个训练场中最小的一个,主要用于武技训练,有完备的训练器具)目瞪口呆,四凤侍像跳了一支舞一样耍完了一套剑法,带给吉乐的震撼太大了。不是因为这套剑法太过花哨、中看不中用,而是太过中看太过中用,才让他分外接受不了。他仔细看了一下四凤侍身下的那片沙石地,剑气在地上划了大大小小数百道足有半尺深的鸿沟,这些剑痕还不是杂乱无章的,吉乐隐隐看出,通过剑痕可以琢磨出她们整套剑法的走势。

表演完毕,月侍(四凤侍以风花雪月为名,月侍为风花雪月四侍之一)一蹦一跳地走到吉乐身边(四侍中以她年龄最小,也最活跃),问道:“公子,婢子们的功夫还过得去吧?”

吉乐摇了摇头,月侍瞪大了秀目惊道:“不行?”

“不是。”吉乐苦笑道“是我不行。不过,我更搞不懂的是,我与你们素不相识,你们凭什么大老远地跑来保护我?”

“公子总有一天会明白的,总之,有一群人生来就是为你而活着的。知道这些也就够了。”处理了地上的痕迹,四侍的大姐风侍走过来道。

“是啊!我看四位妹妹都没有恶意,公子又何必在这件事上斤斤计较呢?”眉茵在身边帮腔道。

吉乐搔了搔后脑壳,一想也对,平白多了四个既中看又中“吃”的女侍卫,这种天大的好事大概只有自己才会碰到。“最近的运气真好啊!”吉乐在心中感叹道。于是,他开始傻笑了。

“出发!我们去勒索林老头去。”吉乐忽然意气风发地道。

眉茵知道林老头是谁,所以道:“我想去图书馆,你和四位妹妹去吧!”

“最近你好像不太陪我了。”吉乐依恋地搂着眉茵道。

眉茵咯咯一笑,在他耳边笑道:“每天晚上都给你使坏,还叫不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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