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英雄宝马(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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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只存在于幻想与小说中而钦佩他人固然是一种美德,钦佩敌人,还是和自己有大仇的敌人,就更加难得了,这说明莫雷是一个真正的男儿。

夜狼眼里射出了异样的光彩道:“谢谢你,这么多年还记得我。”

莫雷含恨地道:“你让我残废,我怎会忘记呢?”

夜狼仿佛没有看见莫雷怨毒的目光,而是报以大笑,道:“好好好,不忘仇恨的男儿是好男儿,你是条好汉子。”

莫雷眼里神光一闪,道:“谢谢你的夸奖。”

他泡好茶,端上来,在夜狼面前放了一杯,自己位子上放了一杯,取出一碟水煮花生仁,拿出一壶酒和两个酒杯摆好,坐了下来。

夜狼拿起酒壶在两个杯中斟满酒。端起酒杯道:“来,莫雷,你的酒,我的手,敬你一杯。”也不等莫雷说话,一口喝干,赞道:“好酒,北地酒味醇,就是大烈了些。”

莫雷眼中的神光更盛,赞道:“真是条好汉子,我决定了,对你的仇恨再也不放在心上了。”也是一口喝干,冲夜狠亮了一下酒杯。

要是换个人,要等莫雷先喝了,看看他有没有变化,喝是不喝再做决定,为的是怕他下毒。夜狼是喝在他的头里,说明夜狼对他是真正的放心,由不得他不激动。

夜狼笑笑,抓了一把花生仁,弹了一粒在嘴里咀嚼起来,叹道:“我说,莫雷啊,你整天就过着花生仁下小酒的日子,挺道遥的,自由自在,没有人来管你,你就是这里的皇帝,还真羡慕你。”

莫雷不无遗憾地道:“我也想出去走走,去着看,可是没办法。”着着夜狼问道:“你现在在哪个山头?日子过得去吧?”

他到现在还以为夜狼是马贼。

夜狼端起一茶杯,喝了一口,赞道:“好茶真没想到,在北地还能喝到香城的小香茶,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喝到的,这滋味就很不同了。你呀,就不要以为我是什么马贼了,我给你说了吧,我曾经脱离过军队,当起了雇佣兵,现在,我又回到了军队,奉大人的命令前来偷袭你们的马场。”

莫雷以看西洋镜的眼神看着夜狼,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人,你这人,还挺幽默的。你明明是马贼,还把自己粉饰得这样漂亮,这可不是好汉子的行为。”

夜狼给莫雷的美声笑得莫各其妙,到此时方始明白过来,看着莫雷的眼睛道:“你看着我的眼睛,看我是不是在说笑。”

莫雷着着夜狼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迟疑着道:“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然,我平白无故地跑到你这里来干什么?北方这么冷,酒虽好虽醇就是大烈了些,没有我们蓝月帝国酒的味道适口啊!”夜狼非常认真地道。

“你说的也许是真的。”莫雷有点相信了,跟着就提出自己的疑问,道:“丝城会战可正在紧要关头,你们不去丝城,却跑到北方来,怎么说都难以让我相信。”

“你不相信,这就对了我们大人正是算淮了你们这种心思,才在这时节动手,要是你们都相信我们要来了,我们跑来,不是自个儿找罪受吗?兵法不是说‘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吗?正是这个理。”夜狼左手食指点着桌面,道:“不要说你不相信,就是我在听说要北征的时候也是不相信,要不是大人是大人的话,我真想摸摸他的后脑勺,看脖子后面的筋是不是错乱了。”

莫雷想了想,终于相信了,吃了一惊道:“这么说来,你们真的是蓝月帝国的军队了?”

“那不是明摆着的事嘛。”夜狼喝口酒,吃了一粒花生仁,道:“给你说了一次又一次,你就是不信,我也没办法。”

莫雷一下站起来,惊叫道:“不好!我要去报信,不能让你们的阴谋得逞。”

夜狼哈哈一笑,道:“千骑长,你走得了吗?”

莫雷知道,自己和夜狼虽是相互倾心,但是,两人的心向着不同的国家,为了国家,夜狼不会让自己离开的,即使他不杀自己,软禁自己是不成问题的,他颓然坐下道:“我总不能让休卡王国吃亏啊,不论怎么说,我也是休卡王国的子民。”

“三百年前,琴格王朝统一大陆时,我们都是琴格王朝的子民。自从琴格王朝崩溃以来,大陆一直战乱四起,各国为了大陆的霸权而征战不休,依我看,大陆即将走向统一。”夜狼眼里闪着异样光彩。

“要统一,也该由我们休卡王国来统一。”莫雷接着道。

“不对,统一大陆的是我们蓝月帝国。”夜狼非常肯定地道。

“蓝月帝国?你们蓝月帝国一直为我们北方四国骚扰,连我们四个小国家都摆不平,还想统一大陆,那不可能。”莫雷不屑地道。

“你知道的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的局势完全不同了,丝城会战结束后,你们北方四国的实力将会大为削弱,无法再骚扰蓝月帝国,帝国就可以腾出手来对付其他的事情。处理好了这些事,帝国将更加强大。统一大陆也就顺理成章了。”夜狼跟随吉乐出征以来,不断地思考,对未来的大陆局势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看法。

“你别把话说得满了,丝城会战谁胜谁败,还难说得很呢。”莫雷不服地道:“我们有奥玛里维元帅、塔布元帅,你们讨不了好。”

“奥玛里维和塔布都是良将,没错。不过,并不是他们就是最好的,帝国丝城会战的总指挥就是一个高人,让奥玛里维吃了大亏,就算合塔布和多尼。冯三人人之力,也不见得讨得了好去。这仅仅是丝城会战的总指挥就让你们难受的了,更别说还有我们大人,他精心策划的北征,将对你们四国带来多严重的损失?所以,四国必败!”夜狼反驳起来。

“就算你们是突袭,可是我们有广袤的国土和足够的纵深可以利用,用空间取时间,集中足够的兵力,完全可以把你们的军队消灭在这里,消灭在我们家里。你们如此远的北征,别的不说,你们的后勤就够让你们受的,你们的后勤将成你们的致命仿。”莫雷久在军中,对军阵之事很是了解,一语中的。

夜狼左手食指敲着桌面道:“说得好,说得好不过,那是正常情形下的行军之法。在正常情况下,兵马未动,粮草要先行。对于这一点,我们大人早就考虑到了,因而,他提出了一条非常富有远见的措施,进行无后方作战,不需要后勤,不需要补给,走到哪吃到哪。”看了一眼一脸迷茫的莫雷道:“这点你想不到,我开始听到时也是吃惊啊,可这些天我也想通了,与其留一条尾巴给敌人,还不如不要这条尾巴,没有了后勤这个累赘,既可以使我们少了一个致命的弱点,还能轻装上阵,快速运动,便于长途奔袭。

大人啊,真是天纵英才。“

这些日子来,夜狠终于体会到无后方作战的好处,对吉乐佩服得五体投地,忍不住赞叹起来。

“你们的头子叫什么名字?”莫雷问道。

“夏华。佩蒙。”夜狼答道:“香城大战的胜利者和切诺卡普的占领者。”

“是他?”莫雷道,想了想,摇头道:“奥玛里维元帅失算了,他怎么不把夏华除掉呢?他放过了夏华,后院起火了。”

“不是奥玛里维没有想到,而是做不到,他曾经派他的侍卫长来行刺大人,给大人一剑封喉。”夜狼不无得意地说。

“后院起火,北方四国有大麻烦了。”莫雷无奈地说道。

“我说,你也别再为北方四国操心了,还是加入我们吧。”夜狼开始劝降了。

“不可能,他没有什么值得让人效力的地方。”莫雷拒绝。

夜狼笑了,道:“那是你对大人不了解。刚见面时,我也和你一样,认为他仅仅是个毛孩子,只不过运气好而己,然而,和他共事久了,才知道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睿智机敏、大度,伟大人物的优秀品质都可以在他身上找到。”冲莫雷一笑,道:“别的不说,在他的手下干,只要你有才能,他会尽可能给你提供空间,就连囚徒都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手一指,道:“你看那个人,原来是个死囚,马养得好,得到大人的赏识,现在是养马队的主管。像他这样的人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上千,现在人人都是幻兽骑士,出身不会是问题。”

“小红!”莫雷一下站起来,用力过大,失去平衡又掉在地上夜狼忙把莫雷扶起来,可他一下推开夜狼,拄着拐杖急急忙忙地出屋去了,夜狼无奈,只得跟去。

原来是宁晓成正牵着小红马过来。小红马很烈,虽是给宁晓成他们套住了,就是不听话,乱蹦乱跳的,宁晓成他们想了不少办法就是不能让它安静下来。对于莫雷来说,小红可是他的命根子,乍见之下心疼得不得了,才忙着赶了出去。

宁晓成指挥几个马倌合力,牢牢抓住套子,绳子越收越紧,小红透不过气来,四肢越来越无力,慢慢地安静下来。

“真是好马啊!”宁晓成赞叹无已,不无得意地道:“看你怎么蹦,现在蹦不起来了吧?小红马。乖,乖。”伸手就要去摸。

一根拐杖挟着劲风飞来,一下打在宁晓成的手腕上,疼得他大叫一声“妈呀。”左手摸着右手手腕,跳脚呼疼,活像一只活蹦乱跳的猴子。

“你这杂碎,你竟敢这样折磨我的小红,我要你好看!”莫雷边骂边抡起拐杖,又是一记狠的,重重地砸在宁晓成的肩头。

宁晓成又是一声尖叫,蹦得老高。

莫雷再次举起拐杖,夜狼赶到,手一伸抓住,劝解道:“算了,算了他也是喜欢小红,没办法制住小红,才用这办法。”

“放手,放手,他这杂碎这样对付小红,那还得了,我一定要好好揍他一顿,要他知道对小红不好的人会得到怎样的下场。”

莫雷哪里会罢休。夜狼自是不会放手的。莫雷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夺拐杖,就是不能动得分毫。

莫雷突如其来的一阵狠揍,几个马倌给吓了一大跳,手上的劲自然是小了,小红有灵性,知道机会来了,使劲一挣,几个马倌不由自主地松开手,小红一得自由撒开四蹄就奔,快如闪电,一溜烟功夫就是老远。

马倌惊觉,撒丫子就追,又哪里追得上。

小红终于逃出了魔爪,莫雷的心情大好,心中的气一下子全没了,为小红鼓劲道:“跑,跑,跑得远远的。”

小红也是知道危险,一个劲地猛奔,不一会儿功夫就成一个小红点,眼见就要从视线中消失,莫雷高兴得不得了,一叠声地为小红鼓劲,就差没有跳起来了,夜狼惋惜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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