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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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老爷子的伤口没人包扎?

你五老妈抓了一把干石灰给他堵到伤口上。

后来呢?

三天后蝗虫就从河北飞来了。

飞蝗袭来后,把他亲哥打翻在地的九老爷自然就成了食草家族的领袖。他彻底否定了四老爷对蝗虫的“绥靖”政策,领导族人,集资修筑刘将军庙,动员群众灭蝗,推行了神、人配合的强硬政策。

那群蝗虫迁移到河北,与其说是受了族人的感动,毋宁说它们吃光了河南的植物无奈转移到河北就食;或者,它们预感到大冰雹即将降临,寒冷将袭击大地。迁移到河北,一是就食,二是避难,三是顺便卖个人情。

飞蝗袭来那天,太阳昏暗,无名白色大鸟数十只从沼泽地里起飞,在村庄上空盘旋,齐声鸣出五十响凄惨声音,便逍遥东南飞去。

头上结着一块白色大痴的四老爷拄着一根棍子站在药铺门前,仰脸望着那些白鸟,目睹神秘之光,谁也猜不透他心里想什么。

九老爷骑着一匹老口瘦马,从田野里归来。他的腰带上挂着两支手枪,手里提着一支皮鞭,脸上涂抹着一层白粉,怔忡着两只大眼珠子,打量着那群白鸟。

白鸟飞出老远,九老爷猛醒般地掏出手枪,一只手擎着,另一只手挥舞着马鞭,抽打着瘦马的尖臀,去追赶那群白鸟。瘦马慢吞吞地跑着,四只破破烂烂的大蹄子笨拙地翻动着。九老爷在马背上欠臀踢腿,催促着老马。老马精疲力竭,鼻孔大睁开,胸腔里发出(口欧)(口欧)的响声。

草地上藤萝密布,牵扯瓜葛,老马前蹄被绊,顺势卧倒,九老爷一个觔斗栽下马,啃了一嘴青草。他爬起来,踢了卧在地上喘息的老马一脚,骂一声老马的娘,抬头去追寻那群白鸟,发现它们已飞到太阳附近,变成了几十个耀眼的白斑点。九老爷把皮鞭插在脖颈后,掏出另一支手枪,双枪齐放,向着那些白斑点。枪响时他缩着脖颈,紧闭着眼睛,好象缴枪投降,好象准备着接受来自脑后的沉重打击。

那时正是太阳东南晌的时候,淡绿的阳光照耀着再生的鹅黄麦苗和水分充足的高粱裸子,草地上飞舞着纯白的蛺蝶,有几个族人蹲在一道比较干燥的堰埂上拉屎。气候反常,季节混乱,人们都忘记了时间和节气。九老爷软硬兼施,扶起了消极罢工的瘦马。他刚要骗腿上马,马就快速卧倒,如是再三,九老爷无可奈何地叹一口气,对马说:老爷子,我不骑你就是啦。马不信任地盯着他看,九老爷细语软声,海誓山盟,那马才缓缓站起,并且摆出一副随时准备卧倒的姿势,对九老爷进行考验。九老爷说:你妈的个马精,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一句,我不骑你就是啦。

九老爷腰挂手枪,左手持马鞭,右手牵马缰,横穿着草地,踢踢沓沓回村庄。偶尔抬眼,看到西北天边缓慢飘来一团暗红色的云。九老爷并没有在意,他还深陷在对瘦马怠工的沮丧之中。他认为由于瘦马怠工使他没能击落怪异的白鸟。走到村头时,他感觉到一阵心烦意乱,再抬头,看到那团红云已飘到头上的天空,同时他的耳朵听到了那团红云里发出的嚓啦嚓啦的巨响。红云在村子上空盘旋一阵,起起伏伏地朝村外草地上降落,九老爷扔掉马缰飞跑过去。红云里万头攒动,闪烁着数不清的雪亮白斑。嚓啦声震耳欲聋。九老爷咬牙切齿地迸出两个字:蝗虫!

正午时分,一群群蝗虫飞来,宛若一团团毛茸茸的厚云。在村庄周围的上空蝗虫汇集成大群,天空昏黄,太阳隐没,唰啦唰啦的巨响是蝗虫摩擦翅膀发出的,听到这响声看到这景象的动物们个个心惊胆战。九老爷是惹祸的老祖宗,他对着天空连连射击,每颗子弹都击落数十只蝗虫。

蝗虫一群群俯冲下来,落地之后,大地一片暗红,绿色消灭殆尽。在河北的土地上生长出羽翼的蝗虫比跳蝻凶恶百倍,它们牙齿坚硬锋利,它们腿脚矫健有力,它们柔弱的肢体上生出了坚硬销甲,它们疯狂地啮咬着,迅速消灭着食草家族领土上的所有植物的茎叶。

村人们在九老爷的指导下,用各种手段惊吓蝗虫,保卫村子里的新绿。他们敲打着铜盆瓦片,嘴里发着壮威的呐喊;他们晃动着绑扎着破铜烂铁的高竿,本意是惊吓蝗虫,实际上却象高举着欢迎蝗虫的仪仗。

天过早地黑了,蝗虫的云源源不断地飘来。偶尔有一道血红的阳光从厚重的蝗云里射下来,照在筋疲力尽、嗓音嘶哑的人身上。人脸青黄,相顾惨但。

就连那血红的光柱里,也有繁星般的蝗虫在煜煜闪烁。

入夜,田野里滚动着节奏分明的嚓嚓巨响,好象有百万大军在训练步伐。人们都躲在屋子里,忧心忡忡地坐着,听着田野里的巨响,也听着冰雹般的蝗虫敲打屋脊的声响。村庄里的树枝巴格巴格地断裂着,那是被蝗虫压断的。

第二天,村里村外覆盖着厚厚的红褐色,片绿不存,蝗虫充斥天地,成了万物的主宰。

胆大的九老爷骑上窜稀的瘦马,到街上巡视,飞蝗象弹雨般抽打着人和马,使他和它睁不开眼睛张不开嘴巴。瘦马肥大的破蹄子喀唧喀唧地踩死蝗虫,马后留下清晰的马蹄印。马耷拉着下唇,流着涎线,九老爷也如瘦马一样感到极度的牙碜。他闭嘴不流涎线,却把一口口的腥唾沫往肚子里咽。

巡视毕,一只庞大的飞蝗落到九老爷的耳朵上,咬得他耳轮发痒。九老爷撕下它,端详一会,用力把它撕成两半,蝗虫落地,无声无息。九老爷感到蝗虫并不可怕。

村人们被再次动员起来。他们操着铁锹、扫帚、棍棒,铲、拍、扫、擂;他们愈打愈上瘾,在杀戮中感到愉悦,死伤的蝗虫积在街道,深可盈尺,蝗虫的汁液腥气扑鼻,激起无数人神经质的呕吐。

在村外那条沟渠里,九老妈身陷红色淤泥中险遭灭顶之灾。九老妈遇救之后,腿脚上沾着腥臭难闻的淤泥。我认为这红色腥臭淤泥是蝗虫们腐烂的尸体。

五十年前,村人们把剿灭飞蝗的战场从村里扩展到村外,那时候沟渠比现在要深陡得多,人们把死蝗虫活蝗虫一古脑儿向沟渠里推着赶着,蝗虫填平了沟渠,人们踏着蝗虫冲向沟外的田野。

打死一只又一只,打死一批又一批,蝗虫们前仆后继,此伏彼起,其实也无穷无尽。人们的脸上身上沾着蝗虫的血和蝗虫的尸体碎片,沉重地倒在蝗虫们的尸体上,他们面上的天空,依然旋转着凝重的蝗云。

第三天,九老爷在街上点起一把大火,烟柱冲天,与蝗虫相接;火光熊熊,蝗虫们纷纷坠落。村人们已不须动员,他们抱来一切可以燃烧的东西,增大着火势,半条街都烧红了,蝗虫的尸体燃烧着,蹿起刺目的油烟,散着扎鼻的腥香。蝗虫富有油质,极易燃烧,所以大火经久不灭。

傍晚时,有人在田野里点燃了一把更大的烈火,把天空映照得象一块抖动的破红布。食草家族的老老小小站在村头上。严肃地注视着时而暗红时而白炽的火光,那种遗传下来的对火的恐怖中止了他们对蝗虫的屠杀。

清扫蝗虫尸体的工作与修筑刘将军庙的工作同时进行。九老爷率众祈求神的助力。刘将军何许人也?

火光之夜,刘猛将军托梦给九老爷,自述曰:吾乃元时吴川人,吾父为顺帝市镇江西名将,吾后授指挥之职,亦临江右剿除江淮群盗。返舟凯还,值蝗孽为殃,禾苗憔悴,民不聊生。吾目击惨伤,无以拯救,因情极自沉于河。有司闻于朝,遂授猛将军之职,荷上天眷恋愚诚,列入神位,专司为民驱蝗之职,请于村西建庙,蝗孽自消。

我带领着蝗虫考查队里那位魔魔道道的青年女专家,去参拜村西的刘将军庙。我记起幼年时对这位豹头环眼燕颔虎须金盔金甲手持金鞭的刘猛将军的无限敬畏之心。那时候刘将军金碧辉煌,庙里香火丰盛,这是强硬抵抗路线胜利的标志。刘将军庙建成后,蝗虫消逝,只余下一片空荡大地和遍地蚂蚱屎,什么都吃光了,啃绝了,蝗虫们都是铁嘴钢牙。人民感激刘将军!今非昔比,政府派来了蝗虫考查队,解放军参加了灭蝗救灾,明天上午,十架飞机还要盘旋在低空,喷洒毒杀蝗虫的农药!刘将军庙前冷落,金盔破碎,金鞭断缺。主持塑造刘将军的九老爷超脱尘世,提着猫头鹰在田野里邀游,泛若不羁之舟。女学者知识渊博,滑稽幽默,她说你们村的抗蝗斗争简直就是抗日战争的缩影,可怜!我惊愕地问:谁可怜?她驴唇不对马嘴地回答:可怜大地鱼虾尽,惟有孤独刘将军!

我怀疑这个女人是个反社会的异端分子,但可怜她乳房坚挺、修臂丰臀,不愿告发她。

我走出庙堂,扬长而走,让她留在庙里与孤独的刘将军结婚吧。没给刘猛将军塑上个老婆是九老爷的大疏忽。

第四十一天的早晨,又是太阳刚刚出山的时候,十架双翼青色农业飞机飞临高密东北乡食草家族领地上空。飞机擦着树梢飞过村庄,在红色沼泽上盘旋。飞机的尾巴突然开屏,乳白色的烟雾团团簇簇降落。村里人都跑到村头上观看。

飞机隆隆地响着,转来又转去,玻璃后出现一张张女人的脸,她们一丝不笑,专注地操作着。西风轻轻吹,药粉随风飘。我们吸进药粉,闻到了灭蝗药粉苦涩的味道。蝗虫们一股股纠缠着在地上打滚。它们刚长出小翅,尚无飞翔能力。蝗虫们也失去了它们祖先们预感灾难的能力,躲得过冰雹躲不过农药。

一个干部劝大家回家躲着,免得中毒。人群走散,我实在留恋飞机优雅的飞行姿态,实在欣赏千簇万簇药粉的花朵,而且坚信我在城市的污浊空气里生活过很久,肺部坚强耐毒,所以我不撤。

四老爷从那堵臭杞篱笆边站起来,向草地走去,我猜想他可能是去草地上拉屎吧?他没有拉屎,他穿越草地走向提着猫头鹰在沼泽地边溜达的九老爷。我远远地看到他们相会在红色沼泽的边缘上,沼泽里温柔温暖的红色衬托得他们身影高大,飞机在他们的天上精心编织着美丽的花环,并蒂花儿开,连呼吸都成为沉重的负担!他们都苍老了,他们都僵直地站着,象两座麻石雕成的纪念碑。猫头鹰突然唱起来,唱得那么怪异,那么美好,我在它的叫声中幡然悔悟,我清楚地预感到:食草家族的恶时辰终于到来啦!

我负载着沉重的忏悔向四老爷和九老爷奔去

在奔跑过程中,我突然想起了一位头发乌黑的女戏剧家的庄严誓词:

总有一天,我要编导一部真正的戏剧,在这部剧里,梦幻与现实、科学与童话、上帝与魔鬼、爱情与卖淫、高贵与卑贱、美女与大便、过去与现在、金奖牌与避孕套互相掺和、紧密团结、环环相连,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

在欢庆的婚宴上,我举起了盛满鲜红酒浆的高脚透明玻璃杯,与我熟识的每一个仇敌和朋友碰杯,酒浆溢出,流在我手上,好象青绿的蝗虫嘴中分泌液。我说:亲爱的朋友们、仇敌们!经过干旱之后,往往产生蝗灾,蝗虫每每伴随兵乱,兵乱蝗灾导致饥馑,饥馑伴随瘟疫,饥馑和瘟疫使人类残酷无情,人吃人,人即非人,人非人,社会也就是非人的社会,人吃人,社会也就是吃人的社会。如果大家是清醒的,我们喝的是葡萄美酒;如果大家是疯狂的,杯子里盛的是什么液体?

作者附注:

1文中所写的“高密东北乡”并非地理学意义上的高密东北乡,望高密东北乡的父老乡亲们不要当真。

2文中的叙事主人公“我”并不是作者莫言,与同“高粱系列”里的“我”不是莫言一样。希望有关文艺团体开会批评作品时,不要把“我”与莫言混为一体。

(原载收获198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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