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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腹中绞痛,到后来他压制不住,血便混着泡沫,从他掩着嘴的指缝涌了出来。

跛行的脚印于是便带了血,一路向前,看着更加煞眼。

萧彻笼着衣袖,走到这里却突然停了。

“太冷了五福,我们回宫吧。”他道,面无表情。

“是。”五福弯腰:“天太冷了,圣上回宫吧,奴才替您盯着。”

“你也回去。”

“这……”

“他不会想活了,无论是谁,活他这一世,都该够了。”萧彻转身,这一次没有犹豫:“我也累了,我们回去吧,阮宝玉这时候并不想见我,也不想见你,你我又何必自讨无趣。”

再然后,萧彻就真的转了身,回了他深寂皇宫。

雪地里于是只剩下帛锦,穿着单薄衣衫,披月跛行,默默走了小半夜。

因为一生已经受尽苦楚,所以他也不觉得这一路有多艰难,而且因为赤着足,脚渐渐木了,伤腿便也不觉得如何疼痛。

不过小半夜,阮宝玉的墓地也便到了,比想象之中要稍近些。

他知道他葬在这里,但自从阮宝玉死后,他从没来过。

来了之后该当怎样,是十指做锹把他挖出来,掐着他尸骨问他凭什么就死了,凭什么就一闭眼烦恼抛却;还是扶着他的碑,沤着血哭一场。

好像哪一种都不合适,都没有意义。

所以他没来,虽然阮宝玉不过葬在京郊,但他总觉得这一段路很难、很长。

但是今日他来了,站在他墓前,却发现也不过就是如此。

没有撕心裂肺,也没有痛断肝肠,他们之间,最激烈最痛的那一段,已经过去。

他已经死了,天地苍茫,而他站在他墓前,满腹酸涩,彼此对望。

不过如此。

月光还是很亮,墓旁的雪松被风吹动,簌簌落下细雪。

帛锦吸一口气,缓缓走上前去。

阮氏少卿,风光大葬,墓碑用白玉做成,有一人多高,上面封号累牍,倒显得后面阮宝玉三个字单薄凄凉了。

帛锦伸出手去,不自觉手指就顺着那个纹路,轻轻描画起来。

指间有血,色深腻重,于是盖过了那三个字上面的描金,一路清晰。

阮宝玉。

这三个字跳脱俗号,重又有了颜色。

多俗气一个名字,多蠢笨的一个人,自己给自己下了一个死局,还让爱人陪葬。

比情义,他比不过段子明。

比纯粹,他甚至比不过帛泠。

细细想来,他其实半分也不值得爱。

可是他们都不像他。

他们不会没脸没皮,露出一口白牙,死乞白赖一遍遍说:“侯爷,你真好看!”

他们不会抱着他腰,大声:“我只要侯爷,我不要脸,我的脸又不贵!”

他们不会和他欢好,在见过他最丑的疮疤之后,却还能给他快感和尊严。

他们也不会拿爱做刀,放一把大火,最后把自己和帛锦都烧成飞灰。

他们都不是他。

这世间只得一个阮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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